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 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