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 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 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