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