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