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