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 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