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 恶为治, 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 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 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 政,楚有殷中、 杜少,齐 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 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 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 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 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 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 持节,虎符发 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 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 甚者数千人。 数岁,乃 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 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 “沈命法”,曰群 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 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 後小吏畏 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 盗贼浸多,上下相 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