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 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 汙条侯。书既 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 责条侯, 条侯不对。景 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 君侯欲反邪? 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 器,乃葬器也, 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 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 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 呕血而死。国 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