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 赵衰、咎犯乃於 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 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 乐,孰知 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 :“子一国公子, 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 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 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 求,何时得功?”乃 与赵衰等谋, 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 也。”重耳曰: 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 成,犯肉腥臊 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