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 。三年,文 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 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 ,文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