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 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 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 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 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 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 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 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 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 导,又以不正 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 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