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