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 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 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 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