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 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 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 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 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 商以取利者,虽 无市籍, 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 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 及铸,率缗钱 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 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