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