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 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 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 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 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 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 秦禽将破敌,攘 地千里。吴 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 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 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 夫种之事 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 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 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 是故君子以义死 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 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