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 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