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 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