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昔者曾子处费,费人有与曾 子同名族者而杀人,人告曾 子母曰:“曾参杀人。曾子之母曰:吾子不杀 人。织自若。有顷焉,人又 曰:曾参杀人。 其母尚织自若也。顷 之,一人 又告之曰:曾参杀人。其母惧,投杼逾 墙而走。夫以曾参之贤,与母之信也,而三人疑之,则慈母不能信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