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 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 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 乐,孰知 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 此,数士者 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 怀女德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时 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 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 成,犯肉腥臊,何足 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