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 ,骨肉不相 任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 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 四十当安坐 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 十,方脉气 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 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 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 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 所谓气者, 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 志,以適筋骨肉血 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 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