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