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