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 七,且以 其故俗治,毋 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 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 大农以均输调盐铁 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 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 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