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