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, 常被甲,令家 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 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 。吏稍侵辱之。勃 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 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 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 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 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 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 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 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 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