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