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