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 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