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 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 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