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 饶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 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。异时 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 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 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 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 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 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 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 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 ,以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