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 阳。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 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 陵侯安为淮南 王,安阳侯勃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为庐 江王,皆复得厉王时地 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 前薨,无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