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 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