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 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 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