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 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 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 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 穀既没,新穀既升 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 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 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 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 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 父母之怀。夫 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