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