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 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 至。留齐凡五岁 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 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 :“人生安乐 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 :“子一国公子,穷 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 不疾反国, 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 :“事不 成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” 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