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 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 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 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 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 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 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 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 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 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