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