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 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 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 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 善者,吏也。其既 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 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 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 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