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 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