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 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