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 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 远矣。如 故便。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 夫牧民而 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 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 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 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