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大战於甘。 将战,作甘誓, 乃召六卿申之。启曰:“嗟!六事之人,予誓告女: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弃三正,天用剿绝其 命。今予维共行天之罚 。左不攻于左,右不攻 于右,女不共命。御非其马之政,女不共命。用命,赏 于祖;不 用命,僇于 社,予则 帑僇女。”遂灭有扈氏。天 下咸朝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