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