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