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 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 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