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