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