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八年,初,宣公爱夫 人夷姜,夷 姜生子伋,以为太子,而令右公子傅之。右公子为太子取齐 女,未入室,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,说 而自取之,更为太子取他女。宣公得齐 女,生子 寿、子朔,令左公子傅之。太子伋母 死,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。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,心恶太子,欲废之。 及闻其恶,大怒,乃使太子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,与太子白旄,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。且行,子朔之兄寿,太子异母弟也,知朔之恶 太子而君欲杀之,乃谓太子曰:“界 盗见太子白旄,即杀太子,太子可毋行。”太子曰:“逆父命求生,不可。”遂 行。寿见太子不止,扑盗其沧旄而先驰至 界。界盗见其验,即杀之 。寿已死,而太 子伋又至 ,谓盗曰:“所当杀乃我也。”盗并 杀太子伋,以报宣 公。宣公乃以子朔为太 子。十九年,宣公卒,太子 朔立,是为惠公。... 更多 >>